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,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,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,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,或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之身心障礙,可申請失能給付。
失能 年金: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。
失能一次金: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,但未達「終身無工作能力」之給付項目者。
請備妥:失能給付申請書(需蓋投保單位工會印章)、失能診斷書(需至勞保局拿取,再請醫院開立)、本人存摺影本,再自行郵寄至勞保局。




【失能給付詳細內容說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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