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,其父母、配偶或子女死亡時,得請領喪葬津貼。所稱父母、子女、係指生身父母、養父母、婚生子女(包括依民法規定視為婚生子女者),或已依法收養之養子女而言。
喪葬津貼按其家屬死亡之當月(含)起前6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,可以找投保薪資較高的家屬f去請領。
請備妥:申請人的存摺影本,現在程序簡化,勞保與戶籍資料已有連線,去戶政辦理除戶時,跟戶政說明要一併辦理勞保的家屬死亡補助就可以了。
溫馨提醒:同一親人過世「勞保本人死亡喪葬津貼」和「勞保家屬死亡喪葬津貼」只能擇一請領,所以申請給付前,建議會員可以先去勞保局做試算後,再擇優提出申請!




【死亡給付詳細內容說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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